活動公告
104年本會及縣總子女獎學金通知
宜蘭縣才藝教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通 知
104.9.11 宜才敎工字 第104029號
受文者:全體會員
主 旨:本會為獎助品學兼優之會員直系子女努力求學,104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自104年9月15日~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,並轉知宜蘭縣總工會104年度會員子女大學(專)獎勵金申請事 宜,請 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會104年度工作計劃與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決案辦理。
二、凡本會會員之直系子女,具備下列條件者得向本會申請獎學金。
(1)大 學: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(或甲等)以上。
(2)專 科:五專一至三年比照高中職,四至五年以及二、三專比照大學辦理。
(3)高中職: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(或甲等)以上。
(4)國 中: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(或甲等)以上。
三、以上獎勵辦法,採上下學期總平均之分數,依高低依序排列至額滿為止。
四、獎學金金額如下:
(1)大 學:新台幣壹仟伍佰元,共十二名。
(2)高中職:新台幣壹仟貳佰元,共十二名。
(3)國 中:新台幣壹仟元,共十五名。
五、申請時間:104年9月15日~10月15日止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六、應繳證件:
(1)獎學金申請表一份(申請書向本會索取或由網站下載)。
(2)上下學期成績單、學生證影印本(成績單必須加蓋學校證明)
(3)會員證及印章。
七、獎學金申請名冊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通知受獎人來本會具領,未錄取
者恕不退件。
八、本辦法不包含各級學校之補校、夜補校、進修班、空專、空大及軍事
學校等。
九、宜蘭縣總工會104年度大學(專)獎勵辦法說明如下:
上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,體育成績75分以上者,請於104年10月15日前備妥成績單、學生證影印本(成績單必須加蓋學校證明)會員證及印章,向本會提出申請,並經本會理事會審查核定後,向總工會提出申請,獎勵金額1500元,如未獲推薦,相關資料,恕不退件,特此說明。
※ 本會網址:http://www.tryit.org.tw/。
理事長 蕭 豐 德
※ 會費、勞保費及健保費未繳納者,請儘速至本會繳納(亦可辦理郵局轉帳方式繳費或利用郵局劃撥「50109654」專戶繳費,如以劃撥方式繳費,請於劃撥時另加手續費20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