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次理監事會議紀錄
宜蘭縣才藝教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第4屆第9次理、監事會議記錄
一、時 間:中華民國109年 1月18日(星期六)下午03:30
二、地 點:宜蘭市公園路427號(光武生活館)
三、出席人員:11人(應出席人數:12人)
四、列席人員:
五、出席人員姓名:理事:陳曼玲、陳錫寶、潘萩燕、鐘美雲、莊宜樺、强明輝
蕭慧芳、林芷妤
監事:賴正華、蕭豐德、陳曉梅
六、缺席人員姓名:無
七、請假人員姓名:蔡進富
八、主 席:陳曼玲 紀錄:林芳瑜
九、報告事項: (一)會務報告及重要來文報告:
十、監事會報告:
十一、通過本次議程:
十二、討論事項:
案由1:請審查本會新加入會員入會加保資格案及退會、退保追認案。
說明:如附件P1
決議:審查通過
案由2:請審查108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書案。
說明:如附件P2-P12
決議:審查通過
案由3:請研議109年度工作計劃書案。
說明:如附件P13-P15
決議:審議通過
案由4:請研議109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案。
說明:如附件P16-P18
決議:審議通過
案由5:請推選109年度模範勞工事宜案。
說明:
決議:縣 府:莊宜樺 縣總工會:鐘美雲
宜蘭市:李國宏 羅 東 鎮:王美珠
案由6:請研議第4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事宜案。
說明:日期:109.3.24
地點:溪北區餐廳
決議:成立小組辦理各項事宜
案由7:請審查出席第4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資格案。
說明:如附件P19
決議:審查通過
案由8:請審查109年度優良從業人員申請案。
說明:2名申請
決議:審查通過
案由9:108年度未繳會費之會員擬予開除會籍,提請討論案。
說明:會員林蘊蓉、吳琯珺未繳會費,經本會以平信、雙掛號催繳及多次電話
聯繫均不繳納,依據本會章程第10條規定及第2屆第7次理事會議決
議辦理退會,其未繳保費部分,本會已造冊函報勞、健保局備查。
決議:審查通過予與除名送請代表大會備查
十三、意見交換:
十四、臨時動議:
十五、散 會:18:15
下次會議:4/14